目錄數字從一到十大寫 一大寫十大寫 一到十的大寫忒 國標大寫數字一到十 數字大寫一到
財務數字標準寫法是指會計工作人員依據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在填制會計憑證時的內容、字跡、寫法、順序等的基本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阿拉伯數字應一個一個地寫,阿拉伯金額數字前應當書寫貨幣幣種符號(如人民幣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簡寫和貨種符號。幣種符號與阿拉伯吵缺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寫有幣種符號的,數字后面不再寫貨幣單位(如人民幣“元”)。
2、所有以元為單位(其他貨幣種類為貨幣基本單位,下同)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在元位小數點后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角、分位可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應寫“0”,不得用符號“——”代替。
3、漢字大寫金額數字,一律用正楷或行書書寫,如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認、不易涂改的字樣,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
4、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角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寫“整”字。
5、大升賀辯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幣名稱(如“人民幣”三字),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拍寬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大寫數字一到十百千萬的寫法分別是: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數字分好幾種,阿拉伯數字是最普遍扒李的一種。目前,在我國主要使用的是阿拉伯數字。而在以前,主要使用的是中文數字。它是以漢字的形式表示數字,有小寫、大寫兩種廳此慧。其中,_、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是小寫。那么,大寫的一到十怎么寫呢?
一到十的大寫是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除此之外,大寫的還有佰、仟、萬、億、兆、京、垓、秭、穰、溝、澗、正、載、極。
數字是一種用來表扮答示數的書寫符號,不同的記數可以使用相同的數字。漢字的數字有小寫、大寫兩種,“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是小寫,“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等是大寫。
大寫數字一到十具體寫法如下::
1.壹(一)
2.貳(二)
3.叁(三)
4.肆(四)
5.伍 (五)
6.陸(六)
7.柒(七)
8.捌(八)
9.玖(九)
10.拾(十)
擴展資料:
其他與人民幣書寫有關的大寫:佰(百)、仟(千)、萬(萬)、億、元(圓)、角、分、零、整。
大寫數字是東亞地區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返旦漢枯亂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涂改。 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后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為反貪枝廉,朱元璋還制定了懲治經濟犯罪的嚴格法令;并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范,實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記載錢糧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大寫,用“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漏敗擾的一條。
參考資料:-大寫數字
大寫有兩種寫法分別是這么寫,
第一種: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第二種: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大寫數字的悄昌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進行整改。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整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等復雜的漢字。
這樣改了之后可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后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擴展資料:
大寫的規則
一、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
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毀運并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
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
四、阿拉伯數字小寫纖跡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進行書寫。
參考資料:-大寫數字
大寫的1到10字的寫法是:壹、頌陵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利用與數字同音的漢字取代數字,以防止數目被涂改。
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由武則天發明,后經朱元璋改進完善。
歷史淵源:大寫數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燃雹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后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并一直皮櫻帆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