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我國成立最早的自治區是 我國建立的第一個民族自治區是哪個?_ 我國第一個自治區是哪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的第一個自治區是哪一個? 中國最早成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是哪一個?
我國建立的第一個民族自治區是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共建立5個民族自治區。
1.內蒙古自治區是1947年5月1日成立;
2.寧夏回族自治區是1958年10月25日;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是1955年10月1日成立;
4.廣西壯族自治區是1958年3月5日成立;
5.西藏自治區是1965年9月9日成立。
民族自治區一般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擴展資料:
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特點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中國備轎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統一領導。二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只是單純的民族頃閉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是政治因素和經濟因素的結合。
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國在歷史上長期以來就是一個集中統一的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了中華民族。
2.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適宜于分離的民族關系。
3.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
4.自1840年以來,中國各民族都面臨著反帝反封建、為民族解放而奮斗的共同任務和命運。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斗爭中,中國各民族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這就為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并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參考仿乎肆資料來源:-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1947年4月23日,內蒙古人民代表會議在王爺廟(現烏蘭浩特市)召開。5月1日,選舉產生以烏蘭夫為主席的內蒙古自治政府,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我國第一個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誕生。
成立后的內蒙古自治區廣泛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建立各級黨組織和人民政權,開展土地改革和牧區、半農半牧區民主改革,組織和動員內蒙古各族人民發展州高生產、支援前線,成為穩固東北和華北解放區的戰略后方。
內蒙古自治區的成立,是中國共產黨人將馬克思主義與中國民族實際相結合的一個偉大創舉,是內蒙古各族人民做出的符合各民族利益、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確抉擇,為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實踐范例,標志著一個符合我國手纖實際的解決民族問題的嶄新制度誕生,為新中國解決民族問題開辟了一條正確道路。冊薯尺
中國最早成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是內蒙古自治區。
一、少數民族自治區:
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范圍內,在中央政府集中統一領導下,肢絕遵循國家憲法的規定,各少數民族以聚居區為基礎,建立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利,享有當家作主,管理本地區本民族內部事務的自治制度。 少數民族自治區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建立起來的自治區。
中歷孝姿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有五個,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慎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二、建立時間:
1、內蒙古自治區 (1947年5月1日);
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5年10月1日);
3、廣西壯族自治區(1958年3月5日);
4、寧夏回族自治區(1958年10月25日);
5、西藏自治區(1965年9月9日)。
我國成立最早的自治區是內蒙古自治區。
我國最早成立的自治區是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時間是1947年5月1日,比新中國建立還早兩年。其他四個省級自治區成立從早到晚分別為:新疆維吾搭激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及西藏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處中國橋枝滲北部,東北部與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交界,南部與山西、陜西、寧夏相鄰,西南部與甘肅毗連,北部與俄羅斯、蒙古接壤,屬于四大地理區劃的西北地區。
內蒙古由東北向西南斜伸,呈狹長形,東西長約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地貌以高原為主,大部分地區海拔在1000米以上,氣候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
內蒙古自治區旅游資源豐富,概括起來有十大景觀,即草原、森林、沙漠、河流、溫泉、冰雪、口岸、民族風情、歷史古跡。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敏脊豐富。自治區內生境多樣、復雜,孕育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是中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森林資源相對豐富的省區之一。
內蒙古大小河流千余條,其中流域面積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7條,主要河流有黃河、額爾古納河、嫩江和西遼河四大水系。此外,內蒙古自治區是中國發現新礦物最多的省區。
中國第一個民族自治區是內蒙古自治區。
1947年5月1日,黨領導建立了我國第一個省一級的內蒙古自治區,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指脊爛明了方向,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的成立證明了民族區域自敬賣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
內蒙古自治區地勢由東北向西南斜伸,呈狹長形,全區基本屬一個高原型的地貌區,全區涵蓋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沙漠、河流、湖泊等地貌,氣候以溫帶大陸性氣候為主,地跨黃河、額爾古納河、嫩江、西遼河四大水系。
內蒙古自治區的地質
內蒙古自治區地域遼闊,地層發育齊全,巖漿活動頻繁,成礦條件好,礦產資源豐富。以北42°為界,可分為兩個1級大地構造單元。42°線以北為天山——內蒙古——興安地槽區,以南為華北地臺區。
中、新生代時受太平洋板塊向西俯沖的影響,內蒙古東部地區形成北北東向的構造火山巖帶,即新華夏系第三隆起帶。內蒙古存在著兩個中國Ⅱ級成礦帶,就在這兩大工級構造單元接觸部軸和新華夏系第三隆起帶上。
前者為華北地臺北緣金、銅多金屬Ⅱ級成礦帶,后者為大興安嶺Ⅱ級銅多金屬成礦帶。內蒙古自治區地域遼闊,土壤種類較多,櫻稿漏分為9個土綱,22個土類。其共同特點是土壤形成過程中鈣積化強烈,有機質積累較多。
以上內容參考:-內蒙古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