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為什么彈古琴的人長得都丑 古箏音樂特點哪些 彈古箏的女人給男人感覺 關于古箏的介紹 古箏的起源與發展歷程
古箏是一件伴隨我國悠久文化、在這片肥沃的黃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古老民族樂器。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時代,就在當時的秦國(現今的陜西)一帶廣泛流傳,所以又叫秦箏。計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歷史了。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民族樂器,戰國時期盛行于“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轉.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叩缶、擊甕而就癥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
箏乃“真秦之聲也”,故而歷來就有“秦箏”之名,但是若從行文來看,又有值得我們推敲的地方,那就是“擊甕、叩缶”與“鄭衛桑間”對舉,而“彈箏、搏髀”又與“韶于、武象”對舉,因此接下去就有“今棄叩缶,擊甕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這兒的對舉顯然不是為了文采,而所對舉的乃是“樂”于“舞”的形式和內容,所謂“鄭衛之音”,就是“桑間濮上”,乃是鄭過和衛國的民間音樂,就由此可見“叩缶、擊甕”乃是秦國當時的民間音樂,就是“韶虞”就是“韶簫”,也就是孔子聽了后贊之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于豎著揮起打人。還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后來在上面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于是發展成樂器。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便,箏這種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遺棄了。所以現在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形式出現的,形態優美,并附有裝飾。
據說此樂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樂;這音樂顯然不是民間音樂,而是宮廷音樂。由此可見,至遲于嬴政當政之時,秦國已用“韶簫”替代了箏,箏當時屬于宮廷所用的樂器了,它理當比缶、甕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對舉的乃是“武象”。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樂舞,是周人歌頌武王伐紂的。由此可見,“搏髀”當是秦國的宮廷樂舞。李斯所舉之例,證明秦國宮廷所用的歌、舞、樂都是別國的,為反駁政治上不用客卿張本。其那文已經提及,李斯進呈《諫逐客書》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箏在秦國的流行當是在此之前。箏的產生就相對完善也就理當比李斯書《諫逐客書》要早一些。
關于箏的命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鋒團巖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正好說明這些說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識而言,瑟分為二就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制作箏、瑟要難吧?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質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顯然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系起來了。確實,我們的民族樂器可以因樂器的來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未嘗不可。從后文來看,起初的箏與瑟并不密切,這就失去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使人全信。或山 以上所說箏的命名,也涉及到箏的起源。既然“分瑟為箏”之說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箏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箏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漢.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并、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弦,筑身”,但是當時“并(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銀御今觀古箏
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并有附注說:“今清樂箏并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 以上兩條資料頗值得我們注意,應邵乃東漢末年(二世紀末,三世紀初)人,他所記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禮樂記》的記載,并非親眼目睹,而他所見的“并、涼二州,箏形如瑟”,卻未提及其他地區箏形是否有異。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紀人,他在《通典》中比較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箏完全如瑟的形制,這形制也符合正統禮器的標準。當然,杜佑同時也提出了對“蒙恬造箏”這一傳說的疑問。
箏究竟是否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認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箏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據年代來看,蒙恬造箏并不具備這種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驁,死與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時蒙恬不過是20多歲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箏的才華,制成后卻要它在短短數年內就流行秦國,并成為當時秦的宮廷樂器,看來不具有這種可能。更有人說,箏乃蒙恬筑長城時所造。這一說法就更不具備可能性。因為蒙恬修長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國以后之事,這比李斯呈《諫逐客書》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說蒙恬所造為“筆”,古繁體“筆”與“箏”近似,因為記載失誤,于是以訛傳訛有此說。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民族樂器,戰國時期盛行于“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轉.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叩缶、擊甕而就癥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 箏乃“真秦之聲也”,故而歷來就有“秦箏”之名,但是若從行文來看,又有值得我們推敲的地方,那就是“擊甕、叩缶”與“鄭衛桑間”對舉,而“彈箏、搏髀”又與“韶于、武象”對舉,因此接下去就有“今棄叩缶,擊甕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這兒的對舉顯然不是為了文采,而所對舉的乃是“樂”于“舞”的形式和內容,所謂“鄭衛之音”,就是“桑間濮上”,乃是鄭過和衛國的民間音樂,就由此可見“叩缶、擊甕”乃是秦國當時的民間音樂,就是“韶虞”就是“韶簫”,也就是孔子聽了后贊之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于豎著揮起打人。還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后來在上面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于是發展成樂器。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便,箏這種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遺棄了。所以現在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形式出現的,形態優美,并附有裝飾。 據說此樂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樂;這音樂顯然不是民間音樂,而是宮廷音樂。由此可見,至遲于嬴政當政之時,秦國已用“韶簫”替代了箏,箏當時屬于宮廷所用的樂器了,它理當比缶、甕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對舉的乃是“武象”。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樂舞,是周人歌頌武王伐紂的。由此可見,“搏髀”當是秦國的宮廷樂舞。李斯所舉之例,證明秦國宮廷所用的歌、舞、樂都是別國的,為反駁政治上不用客卿張本。其那文已經提及,李斯進呈《諫逐客書》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箏在秦國的流行當是在此之前。箏的產生就相對完善也友遲就理當比李斯書《諫逐客書》要早一些。 關于箏的命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正好說明這些說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識而言,瑟分為二就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制作箏、瑟要難吧?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質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顯然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系起來了。確實,我們的民族樂器可以因樂器的來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未嘗不可。從后文來看,起初的箏與瑟并不密切,這就失去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說箏的命名,也涉及到箏的起源。既然“分瑟為箏”之說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箏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箏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漢.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并、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弦,筑余梁身”,但是當時“并(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 古箏
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并有附注說:“今清樂箏并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 以上兩條資料頗值得我們注意,應邵乃東漢末年好毀李(二世紀末,三世紀初)人,他所記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禮樂記》的記載,并非親眼目睹,而他所見的“并、涼二州,箏形如瑟”,卻未提及其他地區箏形是否有異。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紀人,他在《通典》中比較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箏完全如瑟的形制,這形制也符合正統禮器的標準。當然,杜佑同時也提出了對“蒙恬造箏”這一傳說的疑問。 箏究竟是否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認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箏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據年代來看,蒙恬造箏并不具備這種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驁,死與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時蒙恬不過是20多歲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箏的才華,制成后卻要它在短短數年內就流行秦國,并成為當時秦的宮廷樂器,看來不具有這種可能。更有人說,箏乃蒙恬筑長城時所造。這一說法就更不具備可能性。因為蒙恬修長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國以后之事,這比李斯呈《諫逐客書》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說蒙恬所造為“筆”,古繁體“筆”與“箏”近似,因為記載失誤,于是以訛傳訛有此說。 古箏訓練書籍
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樣式,歷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筑明器。這具筑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于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筑長四尺三寸,漢筑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筑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筑、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筑、箏的樣式雷同,那么我們只能認定箏與瑟的差別除了音色有別而外,外在的差別主要在于弦數,即:瑟有二十五與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箏僅為十二弦與十三弦,當時的筑也發展成為十二弦與十三弦,那么筑與箏之間的區別又在何處呢?《通雅》在箏下注明“踏步箏用骨爪,是、長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時引《釋名》的說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來,其實、差別主要在于箏是彈撥樂器而已。當然,《通雅》還在筑下注明:“似箏,細項”,這“細項”便成了筑與箏形態上的主要差別。原來初試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頸部而用右手擊奏的,故而“細項”,唐代已長四尺余,顯然無法握持,這細項看來乃是保存了舊有體制而已。《通雅》在箏這一條目下還注上了“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的說明。這一注釋在于說明CHOU(手部 謅去言)與軋箏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稱的差異僅僅是一為彈奏、一為拉奏而已。 當然也有人認為中國的箏乃傳自外國。日本的田邊尚雄在他的《東洋音樂史》中就提出了箏是戰國末期從西方傳入秦國的觀點。日本的另一學者林謙三則認為田邊尚雄的論據不足。 從以上討論可知,無論是箏似筑還是筑似箏,箏的初試形態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箏的起源至今依然還是個謎,還需要我們繼續探求。關于箏的起源的探求,顯然是無法從文獻中尋求根據的,看來必須求助于考古的新發現。 總之,箏很可能來源于一種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簡單樂器。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時期或春秋戰國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的秦代。
箏是我國獨特的、重要的民族樂器之一。它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的表現力,因此它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古箏是一件伴隨老橋我國悠久文化、在這片肥沃的黃土地上土生土長的古老民族樂器。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時代,侍此猛就在當時的秦國(現今的陜西)一帶廣泛流傳,所以又叫秦箏。計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歷史了。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民族樂器,戰國時期盛行于“秦”地,司馬遷的《史記》所記載《李斯列轉.諫逐客書》中所引資料,頗有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李斯《諫逐客書中》述及秦國樂舞的一段說:“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叩缶、擊甕而就癥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箏乃“真秦之聲也”,故而歷來就有“秦箏”之名,但是若從行文來看,又有值得我們推敲的地方,那就是“擊甕、叩缶”與“鄭衛桑間”對舉,而“彈箏、搏髀”又與“韶于、武象”對舉,因此扒前接下去就有“今棄叩缶,擊甕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這兒的對舉顯然不是為了文采,而所對舉的乃是“樂”于“舞”的形式和內容,所謂“鄭衛之音”,就是“桑間濮上”,乃是鄭過和衛國的民間音樂,就由此可見“叩缶、擊甕”乃是秦國當時的民間音樂,就是“韶虞”就是“韶簫”,也就是孔子聽了后贊之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于豎著揮起打人。還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立地成兵”。后來在上面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于是發展成樂器。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便,箏這種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遺棄了。所以現在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形式出現的,形態優美,并附有裝飾。據說此樂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樂;這音樂顯然不是民間音樂,而是宮廷音樂。由此可見,至遲于嬴政當政之時,秦國已用“韶簫”替代了箏,箏當時屬于宮廷所用的樂器了,它理當比缶、甕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對舉的乃是“武象”。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樂舞,是周人歌頌武王伐紂的。由此可見,“搏髀”當是秦國的宮廷樂舞。李斯所舉之例,證明秦國宮廷所用的歌、舞、樂都是別國的,為反駁政治上不用客卿張本。其那文已經提及,李斯進呈《諫逐客書》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箏在秦國的流行當是在此之前。箏的產生就相對完善也就理當比李斯書《諫逐客書》要早一些。 關于箏的命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正好說明這些說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識而言,瑟分為二就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制作箏、瑟要難吧?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質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顯然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系起來了。確實,我們的民族樂器可以因樂器的來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未嘗不可。從后文來看,起初的箏與瑟并不密切,這就失去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使人全信。以上所說箏的命名,也涉及到箏的起源。既然“分瑟為箏”之說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箏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箏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漢.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并、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從應邵的《風俗通》所載可知,漢以前的箏其制度應為“五弦,筑身”,但是當時“并(山)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是說明,漢代在西北地區已經流傳瑟形的箏了。唐代的杜佑在《通典.樂四》中說:“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古箏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準六合,弦柱擬十二月,設之則四象在,鼓之則五音發,斯乃仁智之器,豈蒙恬亡國之臣關思哉。并有附注說:“今清樂箏并十有二弦,他樂肯十有三弦。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以上兩條資料頗值得我們注意,應邵乃東漢末年(二世紀末,三世紀初)人,他所記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禮樂記》的記載,并非親眼目睹,而他所見的“并、涼二州,箏形如瑟”,卻未提及其他地區箏形是否有異。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紀人,他在《通典》中比較詳細地說明了當時箏完全如瑟的形制,這形制也符合正統禮器的標準。當然,杜佑同時也提出了對“蒙恬造箏”這一傳說的疑問。箏究竟是否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認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箏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據年代來看,蒙恬造箏并不具備這種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驁,死與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時蒙恬不過是20多歲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箏的才華,制成后卻要它在短短數年內就流行秦國,并成為當時秦的宮廷樂器,看來不具有這種可能。更有人說,箏乃蒙恬筑長城時所造。這一說法就更不具備可能性。因為蒙恬修長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國以后之事,這比李斯呈《諫逐客書》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說蒙恬所造為“筆”,古繁體“筆”與“箏”近似,因為記載失誤,于是以訛傳訛有此說。古箏訓練書籍應邵《風俗通》說,箏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樣式,歷代文獻都語焉不詳。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了一具漢筑明器。這具筑之所以說他是明器,是因為該器雖然髹以黑漆,卻是用獨木雕成。實心,不利于共鳴,若用來演奏,無法獲得足夠的音量。此外,該器通長約34厘米,用來演奏顯然太短小,而《同典》載,唐代的筑長四尺三寸,漢筑演變至唐代雖然有異,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懸殊。這些理由都足以證明它是明器,該器猶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釘以橫排竹釘,一排五個,這就與《風俗通》的記載相符。這具明器筑的樣式與瑟相同,似乎又說明瑟、筑、箏的樣式是極其相似的。假如真的瑟、筑、箏的樣式雷同,那么我們只能認定箏與瑟的差別除了音色有別而外,外在的差別主要在于弦數,即:瑟有二十五與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箏僅為十二弦與十三弦,當時的筑也發展成為十二弦與十三弦,那么筑與箏之間的區別又在何處呢?《通雅》在箏下注明“踏步箏用骨爪,是、長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時引《釋名》的說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來,其實、差別主要在于箏是彈撥樂器而已。當然,《通雅》還在筑下注明:“似箏,細項”,這“細項”便成了筑與箏形態上的主要差別。原來初試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頸部而用右手擊奏的,故而“細項”,唐代已長四尺余,顯然無法握持,這細項看來乃是保存了舊有體制而已。《通雅》在箏這一條目下還注上了“軋箏以竹片潤其端而軋之,彈箏用骨爪。長寸余,以代指”的說明。這一注釋在于說明CHOU(手部 謅去言)與軋箏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稱的差異僅僅是一為彈奏、一為拉奏而已。當然也有人認為中國的箏乃傳自外國。日本的田邊尚雄在他的《東洋音樂史》中就提出了箏是戰國末期從西方傳入秦國的觀點。日本的另一學者林謙三則認為田邊尚雄的論據不足。從以上討論可知,無論是箏似筑還是筑似箏,箏的初試形態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箏的起源至今依然還是個謎,還需要我們繼續探求。關于箏的起源的探求,顯然是無法從文獻中尋求根據的,看來必須求助于考古的新發現。總之,箏很可能來源于一種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簡單樂器。年代當在春秋戰國時期或春秋戰國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的秦代。箏、筑、瑟的關系,既不是分瑟為箏,也不是由筑演變為箏,而很可能是箏筑同源,箏瑟并存。五弦竹制箏演變為十二弦木制箏,筑身筒狀共鳴結構演變為瑟身長匣形共鳴結構,可能是參照了瑟的結構而改革的。21根弦,弦軸裝置在與碼子平行的面板左側,弦質為金屬(鋼弦或銅弦),演奏時一般右手戴玳瑁甲片。調弦定音為五聲音階(即首調5612356123561235)三個八度音域,多用G調或D調,F調或C調很少使用。客家箏和潮州箏長期在一個地區共處,自然會相互影響,相互吸收;它們有不少曲目都是相同的,所用箏的形制也一樣。至于不同之處,例如,客家箏用的是工尺譜,潮州箏用的是二四譜;演奏時,客家箏多用中指,潮州箏則相對多用食指,而且,前者滑音的音程和起伏多大于后者,使箏聲余音繚繞。在風格上,客家箏悠揚深長,古樸典雅,潮洲箏則流麗柔美。廣東漢樂的古箏演奏有久遠的歷史,它是以《漢皋舊譜》(即漢調音樂)為主要依據,受當地風格及方言影響而形成了文靜含蓄的風格。客家箏曲是由客家音樂中“絲弦音樂”的合奏形式(由古箏、琵琶、椰胡、洞簫組合的小合奏),經過歷代客家箏人的豐富、充實、發展、提煉而逐漸形成的獨奏曲。客家箏曲目繁多,有“大調”、“串調”之分。大調嚴格為六十八板,這是和河南的板頭曲一致的,其余為串調。客家箏曲以古樸優美、典雅大方見長,《出水蓮》可以說是這一藝術風格的典型代表之一。串調板無定數,具有戲曲音樂的特點。為了便于樂曲調性的掌握、技法的運用以及樂曲內容的發揮,又將樂曲分類為“軟套”、“硬套”和“反線”。傳統的手抄工尺譜及印行本,大多記旋律骨干音的“調骨”,奏時由演奏者對樂曲的理解和對客家音樂的修養而編配指法和“變奏”、“加花”。 浙江箏:即武林箏,又稱杭箏,流行于浙江、江蘇一帶。據傳在東晉時箏已傳入建康(南京)了,至唐,則更多見諸于詩詞文字。
古箏是一件古老的漢民族樂器,盛行于秦地,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歷史了。
1、分瑟為箏。唐代趙磷《因話錄》中記載:箏,秦樂也,乃琴之凱帆慎流。古瑟五十弦,自黃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爭之,又破為二。箏之名自此始。宋代的《集韻》也支持這種觀點:秦俗薄惡,父子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還有兄弟爭瑟盯敬,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日本元祿年間宮廷樂師岡昌名所著《樂道類集》中記載有:秦有婉無義者。以一瑟傳二女,二女爭引破,終為二器,故號箏。
2、兵器改良。這種觀點認為,古箏原本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后來在上面加上琴弦,撥動時發現悅耳動聽,于是發展成樂器,因此有著箏橫為樂,立地成兵的說法。隨著時間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輕轎禪便,體積龐大的古箏便失去了兵器的作用,僅作為樂器的形式出現。
3、音響命名。后漢劉熙《釋名》箏條所說:施弦高急,箏箏然也,古箏的箏便是以音響效果命名的。四種說法是蒙恬造箏。漢代應邵《風俗通》載文:箏,謹按《禮樂記》,五弦,筑身也。今并、涼二州箏形如瑟,不知誰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由此可知,漢代以前的古箏形制應為五弦,筑身,但是當時并(山西)涼(甘肅)二州箏形如瑟,應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還記下了蒙恬所造的傳聞,這又說明,漢代已經流傳瑟形的古箏了。唐代杜佑的《通典·樂四》記載: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以為蒙恬所造。
古箏是中國傳統樂器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據史料記載,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就有了一種類似于古箏的樂器,稱為“筑”或“箏”。《左傳》中有“子蟜始作筑”的記載,可見古箏的歷史最少有兩千五百年之久。在唐代,古箏的演奏技藝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和完善,成為宮廷和貴族文化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宋代時期,古箏的音樂表現自由多樣,演奏技巧卓越,成為宮廷和民間各種場合的常用樂器。明清時期,古箏得到了更加廣泛的應用和發展。清代古箏名家李之藻創作了一系列古典名曲,如《廣陵散》、《柳楊調》等,使古箏音樂更加深入人心。近現代,隨著中國音樂的發展和傳播,古箏在世界上得到了更加廣泛的認可和欣賞,成為中國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現在,古箏已經成為許多人學習和欣賞的樂器,是中國文化寶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