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命名法?國際命名法規定 按國際命名法規,生物各級分類等級的學名,改用拉丁字或拉丁化文字。屬和屬級以上的名稱采用單名,即用一個拉丁詞命名,第一字母大寫。種的名稱采用雙名法(binomen),即由種的本名和其從屬的屬名組成。那么,生物命名法?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二名法(ermingfa)亦稱雙名命名制,用兩個拉丁字構成某一種生物的學名,這是瑞典博物學家林奈首先正式使用的。學名的第1個字是屬名,第2個字是種加詞,兩者組成一個學名,后面還附有最初命名人的姓名。
種和屬的學名后常附命名人姓氏,以標明來源,便于查找文獻。變種學名亦采取三名制,分類名稱要求穩定,一個屬或種(包括種下單元)只能有一個學名。一個學名只能用于一個對象(或種),如果有兩個或多個對象者。
國際命名法規定 按國際命名法規,生物各級分類等級的學名,改用拉丁字或拉丁化文字。屬和屬級以上的名稱采用單名,即用一個拉丁詞命名,第一字母大寫。種的名稱采用雙名法(binomen),即由種的本名和其從屬的屬名組成。
.1768年,瑞典著名的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1707-1778)在《自然》這本書中正式提出科學的生物命名法--雙名法,按照雙名法,每個物種的科學名稱(即學名)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屬名。
對于亞種的命名,則要用三名法,即在屬和種名之后,再加上亞種名(形容詞),亞種名的第一個字母亦要小寫。在印刷和書寫時,屬和屬以下單元的名稱字母用斜體表示,屬以上的名稱用正體。一個完整的生物學名。
以上就是生物命名法的全部內容,在生物學中,用雙名法命名是為生物命名的標準。為每個物種命名的名字由兩部分構成:屬名和種加詞,并于其后附上命名者。屬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詞,如果引用其它語言的名詞,則必須拉丁化。種加詞大多為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