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2023年承認音樂統考的大學 2024河南藝考改革方案 四川音樂學院河南招生情況 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四川音樂學院招生2023
2021四川音樂學院考研報名時間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網上正式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近日教育部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對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確指示,明確網上報名要求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升團旦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或銷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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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辦電話是:或桐028-85430270、028-85430022。
四川音樂學院(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簡稱“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藝術”為主要辦學特色的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國11所獨立設置的專業音樂學院之一,全國31所獨立設置藝術類院校之一。
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52人,其中:二級教授13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2人,部優專家1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罩巖帶頭人13人,四川省突出貢獻優秀專家5人,四川省教學名師3人。學校還有多個由熱愛藝術教育事業并取得豐碩成果的專家教授衫悶坦組成的教學團隊。
老一輩音樂教育家常蘇民、羊路由、鄒魯、劉文晉、郎毓秀、黃虎威等一大批專家、學者在海內外均有著極大的影響力。
以上內容參考學校-學校簡介
四川音樂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簡介(非四川考生)已經發布,我整理了招生專業及計劃相關內容,來看看吧!
四川音樂學院2021年本科招生專業及計劃(非四川考生)
一、招生計劃
學校依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及生源情況,制定我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在填報高考志愿前,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二、本科層次招生專業
四川音樂學院
學校秉承“辦好藝術教育、培養一流人才、促進答纖文藝繁榮”的辦學理念,恪守“尚美創新”的校訓,堅持立足現在、弘揚傳統、面向未來的辦學思路,深清胡仿化改革創新,推動一流學科建設,努力形做纖成高水平藝術人才培養體系,扎實推進建設專業水平高、教學科研能力強、立足四川、面向全國的創新型、開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藝術院校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備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之外行鏈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了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到報名結束之日不滿一年者。
四、報名考試辦法和時間
(一)文考報名
1、四川考生應屆畢業生持所在學校介紹信,在職、從業人員持單位證明,其他考生持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介紹信和身份證或戶口簿于2004年12月27日—29日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文考報名,領取《報考證》,所有考生不得由他人代報,逾期不再補報。
2、省外考生按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招生文考報名及考試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領取《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準考證》。
(二)專業考試報名(音樂類)
1、四川考生須持縣(市、區)招辦簽發的《報考證》,省外考生須持戶口所在地的省、市招辦簽發的《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準考證》及《身份證》于3月17—18日到我院(省招辦統一設置的專業考點)專業考試報名,填寫《四川省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繳納專業報名和考試費,3月19日下午公布專業考試順序,3月20日—25日考生憑《報考證》、《身份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均實行定時按編號順序進行,凡不按此規定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責任自負。省外考生暫時無《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準考證》,可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報名和考試。專業考試結束后,務必及時將文考報名號(14位數)返回川音招辦,無文考報名號者,影響錄取,責任自負。
2、省外考生報考同一專業方向不得在兩個考點報考。
3、四川考生必須在成都點參加專業考試。
4、省外考生交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兩張(彩色、黑白均可)。
五茄握、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專業考試均一次性進行,除鋼琴外,其它樂器均自備。
1、聲樂(含美聲、民族唱法)專業——準備歌曲四首(根據考場教師指定演唱歌曲兩首,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請考生準備好伴奏用譜);視唱練耳;樂理。
2、聲樂(通俗唱法)專業——準備歌曲四首(根據考場教師指定演唱歌曲兩首,考生自備伴奏帶,CD、VCD或卡式錄音帶均可);視唱練耳;樂理。
3、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專業——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視奏;視唱練耳;樂理。鋼琴和古典吉他專業考生可兼報豎琴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鋼琴和古典檔納孫吉他專業相同。
4、弦樂(古典吉他)專業——
演奏常用大小調音階各兩條(兩個八度)、威拉·羅伯斯練習曲一首、輪指練習曲或樂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8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視奏;視唱練耳;樂理。
5、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圓號、小號、長號、大號)專業——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視奏;視唱練耳;樂理。
6、西洋打擊樂專業——用木琴(梯形或橫條)演奏樂曲二首(曲目自選);用小軍鼓、定音鼓演奏練習曲各一首;視奏;視唱練耳;樂理。
7、提琴制作專業——提琴的構造基本知識;提琴演奏(小、中、大提琴、低音提琴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中外樂曲均可);視唱練耳;樂理。
8、民樂(二胡、琵琶、笙、嗩吶、笛子、揚琴、箏、古琴、民族打擊樂、民族低音)專業——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視奏;視唱練耳;樂理。
9、鋼琴專業——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則只要求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回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視唱練耳;樂理。
10、手風琴專業—演奏練習曲一首;復調曲、樂曲任選一首(中外樂曲均可);中型以上樂曲一首(如果演奏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視奏或即興伴奏任選一項。視唱練耳;樂理。
11、雙排鍵電子琴專業(雙排鍵電子琴、鋼琴、手風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演奏練習曲一首、復調一首、中型以上程度中外樂曲一首;視奏;視唱練耳;樂理。
12、鋼琴調律專業——鋼琴調律基本技術;樂器演奏(鋼琴、弦樂、銅管樂器均可);樂曲一首(中外樂曲均可);視唱練耳;樂理。
1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歌曲創作(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器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李重光《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范圍內);樂器演奏及面試(演奏自選的一種樂器,最好是鋼琴,曲目自選1-2首);視唱練耳。
14、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歌曲創作(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李重光《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范圍內);樂器演奏及面試(演奏自選的一種樂器,最好是鋼琴,曲目自選1-2首);視唱練耳。
15、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指揮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的某樂章(曲目自選,考生應自帶曲目錄音帶或自請雙鋼琴伴奏);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李重光《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范圍內);鋼琴演奏及面試(鋼琴演奏要求: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國樂曲一首;自選巴赫二部創意曲以上程度或十二平均律復調樂曲一首)。注:合唱指揮可準備指揮樂隊作品或合唱曲目二首。視唱練耳。
16、視唱練耳專業——視唱練耳(視唱2-4個升降號的調,有變化音與轉調,視譜即興彈唱帶伴奏視唱一條;和聲性二聲部曲調一條;聽寫曲調、簡單二聲部,單個和弦<三、七和弦原轉位,密集及開放排列>、和弦連接的聽寫<包含大、小三和弦、Ⅱ7Ⅴ7及其轉位>)、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李重光《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范圍內);鋼琴演奏及面試(曲目自選1-2首)。
17、數字娛樂音樂編輯與策劃專業——音樂常識(含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樂器演奏或演唱及面試(曲目自選1-2首)。
18、數字娛樂音樂配樂專業——音樂常識(含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樂器演奏及面試(演奏自選的一種樂器,最好是鋼琴,曲目自選1-2首);歌曲創作(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19、音樂學(理論)專業——中外音樂史基礎;民族音樂基礎;命題作文;樂理;面試(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選曲目);視唱練耳。
(1)《中外音樂史基礎》,參考書目為:吳釗、劉東升編著《中國音樂史略》,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錢仁康編著《歐洲音樂簡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民族音樂基礎》,參考書目為:肖常緯編著《中國民族音樂概述》,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20、音樂治療專業——自選樂器演奏樂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綜合音樂知識(參考書目為張友剛、尹紅編著《大學音樂》;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視唱練耳;樂理。
21、音樂教育專業——聲樂:準備歌曲二首(限民族、美聲唱法,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請考生準備好伴奏用譜)。鋼琴: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視唱練耳(識譜視唱、聽力測試);音樂基礎與樂理。
22、流行器樂(流行電吉他、電貝司)專業——演奏自選曲目一首;為指定樂曲(歌曲)即興配伴奏;視唱練耳;樂理。
23、流行器樂(爵士鼓)專業——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
:‖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視唱練耳;樂理。
24、流行器樂(薩克斯管)專業——演奏兩個八度音域以上的音階、琶音各一首(連奏、斷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中等以上程度);視唱練耳;樂理。
25、流行歌舞專業——面試(目測外形、語言表達);基本功測試(柔韌、旋轉、彈跳、技巧展示);演唱通俗歌曲一首;舞蹈片斷(風格不限)。
26、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專業——鍵盤樂器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樂曲各一首(鋼琴、電子琴、手風琴、合成器中可任選一種,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即興創作(為指定主題在鍵盤樂器上即興創作);樂理;視唱練耳。
27、現代音樂文學專業——中外音樂常識(音樂名曲、名家、重大事件);音樂評論文寫作[根據指定樂曲(或歌曲)寫音樂評論文一篇(字數在1000字左右)];藝術素質表演(演唱、舞蹈、曲藝、戲劇等)
28、歌劇表演專業——演唱(限民族、美聲唱法)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須為歌劇選曲,外國作品限原文演唱(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請考生準備好伴奏用譜);形體、朗誦;視唱練耳;樂理。
29、文化藝術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評論專業——藝術修養綜合知識(含樂理基礎、文藝常識、命題作文800-1200字);素質表演(限傳統聲樂、器樂、舞蹈)。
參考書目:《音樂綜合素質測試》(趙安淇著,天地出版社);《外國音樂辭典》(汪啟章譯,上海音樂出版社)。
30、音樂劇專業——演唱音樂劇選曲、中國歌曲各一首(由考點統一安排伴奏老師,請考生準備好伴奏用譜);小品、舞蹈、朗誦各一段;視唱練耳;樂理。
四川音樂學院是一所公辦本科院校,以“藝術”為主要姿禪辦學特色,有眾多知名校友,教學成果斐然。現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等國家級特色專業,下面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音樂學院招生簡章”,此文本僅供襲哪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四川音樂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四川音樂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0654
第五條院校地址:
1.武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
2.新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蜀龍大道中段620號,郵編:610500
3.臨空經濟區校區:四川省資陽市資州大道777號,郵編:641300
注:我校美術學院2022級招收的9個專業的新生就讀四川音樂學院臨空經濟區校區(若屆時條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開學,則在新都校區臨時開班暫讀)。
第六條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四川音樂學院畢業證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處,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監督組,負責考試招生過程、錄取結果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學院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及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等因素,結合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本年度招生計劃,由招生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院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并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具體招生省份、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學校安排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錄取同分數及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專業。預留計劃的使用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專業上線生源投檔情況,由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十四條學校將根據主管部門審定后下達的本年度招生計劃,根據各省統考生源情況,擬定各專業分省計劃,并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具體招生省份、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若出現生源不足,專業計劃需要調整時,由招生處提出調整建議方案,報學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一)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新媒體藝術、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除外),對進檔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志愿跡禪塵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辦法分別為:
①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分別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四川省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②舞蹈學和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達到四川省舞蹈類專業招生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30分)。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中國民族民間舞表演)、錄音藝術、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不含新媒體藝術)各專業分別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新媒體藝術、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計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擇優錄取。
3.學校對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①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新媒體藝術各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②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依次以“視唱練耳及樂理”、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
③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中國民族民間舞表演)、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不含新媒體藝術)各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4.學校各專業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均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在進檔考生中分別按以下原則擇優錄取。
1.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新媒體藝術專業,商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最終按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批次、投檔科類、投檔規則執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對專業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2.報考除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新媒體藝術以外的我校其它藝術類專業,按生源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的專業(雕塑、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在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之和擬定最低專業錄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隨機調劑到尚未錄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若出現不服從調劑、色盲等原因導致錄取不滿額的情況,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安排專業和錄取。
(2)使用生源省統考成績的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招考方向),在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即: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分別按各專業(招考方向)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若因考生專業分數偏低而第一專業志愿計劃已錄取滿額,則安排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調劑到專業成績互認的未錄取滿額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對專業志愿及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東省音樂類統考成績錄取的音樂表演專業,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專業主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主項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總成績也相同,再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聲樂表演只招專業主項為聲樂的考生,器樂表演只招專業主項為器樂的考生)
3.其它相關規定
(1)報考舞蹈學和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生源省舞蹈類(或藝術類)專業招生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報專業的,在最低錄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
(3)若考生志愿填報的專業(招考方向)均已錄取滿額,對于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則由學校調劑到成績互認的其他未錄滿的專業(招考方向),對于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則不予錄取作退檔處理。
(4)報考學校藝術類各專業的非四川考生,均須參加各省組織的省統考【其中,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新媒體藝術專業,考生是否參加省級該類專業統考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各專業投檔比例設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藝術類所有專業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學校認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專業合格分數線和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報考我校舞蹈學和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達到生源省舞蹈類(或藝術類)專業招生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上30分(含30分)。
第十九條學校錄取時文理兼收;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條學制:本科層次專業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方向)、雕塑專業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專業均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體檢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各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
第二十三條身高要求
報考舞蹈表演(中國古典舞表演、中國民族民間舞表演、國際標準舞)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以考生體檢表上的身高為準。其他藝術類專業無身高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退學處理。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音樂學、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9600元/年/生;設計學專業7200元/年/生;其他各專業12000元/年/生。
特別說明:各專業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信息公開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及時公開招生工作相關信息。
第二十八條監督機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28-85430120,聯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紀委辦公室。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政策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前輔導班。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舉辦考前輔導班、承諾錄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處傳真電話:028-85430284
學校:http://www.sccm.cn
學校微信:四川音樂學院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sccm.cn/dz_zsc.html
學校招生微信:四川音樂學院招生
第十章 復查復測
第三十條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和專業水平復測。復查和復測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四川音樂學院院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討論審核通過,適用于四川音樂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訂。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授權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解釋。
本章程如與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關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