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的化學性質由什么決定?化學性質是否相同,決定于組成物質分子的官能團、酸根等分子或者離子或者原子團的組成,和分子構成無關。(1)構成物質的每一個分子與該物質的化學性質是一致的,分子只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不保持物質的物理性質。那么,物質的化學性質由什么決定?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從哲學角度我感到的確不是很好解釋或能解釋的。
哲學解釋一般是以一種一種更基本的原理為基礎的
這里這樣的問題就設計到了規律的存在與否的問題,這是一個很艱難的問題,正想哲學本來也可以當成一種認知的規律,那么如何能解釋自身就是一個問題了。
如果我們把規律的存在性當成一種必然的性質,那么或許就會容易解釋一點,你說的這些問題就是一些“細節問題了”,你說不用科學知識,但是我認為科學的部分知識本來就是屬于哲學的。科學發展過程大概是這樣的,就是尋配梁找更加告毀基本的規律來解釋以前的規律,不管這種形式做的多么的看似完善,都不肯能得出規律是如何存在的這個問題,也就是說,科學發展必須是以這作為基礎或者信仰的。而且我認為科學本來就是和哲學相對獨立的,并不是哲學包含科學,如果你接受這么一個觀點的話,那么就沒必要去尋求什么哲學的解釋,科學的解釋就是最為本質的解釋,不可能再更加基礎了。而且這種科學的解釋,以元素周期律來說吧!從量子力學角度已經能夠得到完善的解釋,這已經足夠了,至少這比哲學方面的原理來解釋更加令人信服,可以說這種解釋已經超出了哲學的范疇和能力,而是科學的任務。而我們接受這種解釋,這已經夠了。但是你應該可以看到,科學解釋也是具有假設性的,因為科學的本源就必須假設概念的范圍與作用,這不過這種假設在普遍接受的情況下就成為了真理了。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元素的化學性質由最外層電子數決定,元素種類由質子數決定。
化學性質由什么決羨襲定
1.化學性質主要是由原子結構決定的,其實也與其它因素有關。比如配制成溶液的電解質參與反應時就要快很多。
2.而影響物理性質的主要因素則至少包括兩個方雹塌面:一是原子結構,二是宏觀物質的內部結構。
3.最外層電子數與金屬元素的性質密切相關,金屬元素最外層電子數一般小于4,在化學反應中易失去電子;非金屬元素最外層電子數一般大于或等于4,易得到電子;
4.稀有氣體最外層電子數一般達到8個的穩定結構(氦為2個)不易得失電子,化學性質不活潑。
基本特點
化學性質的特點是測得物質的性質后,原物質消失了。如人們可以利用燃燒的方法測物質是否有可燃性,可以利用加熱看其是否分解的方法,測得物質的穩定性。物質在化學反應中表現出的氧化性、還原性、各類物質的通性等,都屬于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任何物質所固有的特性,如氧氣這一物質,具有助燃性為其化學性質;同時氧氣能與氫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水,為其化學性質。任何物質就是通過其千差萬別的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才區別與其它物質;化學性質是物質的相對靜止性,化學變化是物質的相對運動性。
隱約記得化學性質是由原子核外的告裂姿電子分布決定的,而物理性質是由原子源扮排列決定。具體是怎么分析的襪絕
我忘記了,這個答案只做參考!
化學性質由該物質的分子結構和電子構型所決定。分子結構包括分子中原子返姿的種類、數量和排列方式,而電子構型則決定了分子中原子之間的鍵合方式和鍵長。這些扮世鍵因素共廳巧同決定了物質的化學性質。
物質有化學性質,物理性質,化學性質是由其微粒種類、結構決定的,比如說水的微粒是H?O,雙氧水的微粒是H?O?,二氧化碳的微粒是CO?,他們具有不同的化學性質;物理性質是由分子間作用力決定的,比如說液態、氣態、固態的水物理性質不同,因為他們分子間作用力大小有差異。
氣體狀態的物質,液體狀態的賀拆啟物質或固體狀態的物質;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金屬和非金屬;礦物與合金;無機物和有機物;天然存在的物質和人工合成的物質;無生命的物質與生命物質以及實體物質和場物質等等。
物質的種類雖多,但它們有其特性,那就是客觀存在,并能夠被觀測,以及都具有質量和能量。
擴展資料:
常見的物質存在狀態有六種:固態、液態、氣態、等離子態、超固態、中子態。不過禪如實驗技術的進步產生了許多新的物質狀態,像是玻色–愛因斯坦凝聚及費米子凝聚態。對于基本粒子的研究也產生了新的物質狀態,像是夸克-膠子漿。
就內涵方面而言,物質是永不均勻滿布于時、空中的填充內容,其唯一屬性是質量。就外延方面而言,物質指所有的物件,包括“精神物件”與“現實物件”。“宇宙”三要素為時間、空間、質量。其中質量與空間是物件的基本屬性,而質量與空間及時間都是事件的基本屬性。
以上就是物質的化學性質由什么決定的全部內容,物質的化學性質,取決于物質的組成和結構。對于由分子組成的物質來說,其化學性質的表征取決于分子的組成和結構,當分子的組成和結構發生變化時才能表現出相應的化學性質。對于原子晶體來說。